【47人初選案】吳政亨不作供呈吳電郵證案發時心態 法官質疑與別人討論未必與共謀者相同
發布時間: 2023/06/14 14:41
最後更新: 2023/06/14 16:39
民主派初選案今(14日)踏入第66日審訊,辯方今展開案情。被指為共謀者的被告吳政亨不作供,吳傳召律師樓人員作供,並展示吳與另一人的電郵來往,藉此證明吳案發時的心理狀態(state of mind)。法官指該人是外人,且涉及不同場合,兩人的討論未必與共謀者或戴耀廷的討論一致。
辯方今展開案情,被告吳政亨不出庭作供,吳傳召的辯方證人韋均曉作供,她在律師樓任職法律人員,其律師樓受聘於吳。韋的上司陳奕勤律師於2023年5月31日,指示她由「leebaklou@gmail.com」內已寄出的電郵中搜尋於2020年4月9日發出標題為「一點意見分享」的電郵及進行截圖。韋確認她曾就該標題的4封電郵截圖,並燒錄至光碟。
庭上展示的電郵顯示,電郵由「Anthony Yau」發出,吳兩度回覆。律師陳奕勤供稱,吳向他提供相關電郵帳戶及密碼,吳稱那是他使用的電郵,陳其後指示韋登入帳戶及截圖。
法官李運騰關注郵件的相關性,指辯方須證明吳是電郵帳戶的擁有者。法官又指,辯方是依賴一個聲稱的對話,「Yau」這人是否存在也不得而知。法官陳仲衡指,該人是外人,兩人的討論未必與共謀者或戴耀廷的討論一致。吳的代表大律師石書銘則指,想藉此證明吳案發時的心理狀態(state of mind)。
吳其後傳召另一證人,前《蘋果日報》記者李俊杰作供,並播放一段李與其中學同學在2020年6月與吳的訪問錄音。李供稱,訪問時不知「李伯盧」正是吳。
據庭上播放的錄音,吳受訪時提到發起「三投三不投」約源於2020年3月,得知戴耀廷聯絡不同立法會潛在候選人談判,但有人不願意談判。吳稱感到「好心傷」,故欲想方法令候選人合作,想施壓令候選人參與初選時遵守規則。李指吳又稱,若要在「攬炒書」及初選之中擇其一,絕對希望大家先選擇初選,因民主總比保皇好。
法官李運騰表明,訪問內容是庭外陳述(out of court statement),除非有例外情況,否則法庭仍未決定是否接納呈堂。法官陳慶偉最後指示代表大律師石書銘於明(15日)早就此作口頭陳詞,屆時法庭將裁定會否接納電郵及訪問錄音稿呈堂。另外,被告鄭達鴻料於明天出庭作供。
本案16名被告為吳政亨、鄭達鴻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劉偉聰、黃碧雲、施德來、何桂藍、陳志全、鄒家成、林卓廷、梁國雄、柯耀林、李予信及余慧明。
聆訊明(15日)續。
記者:陳曉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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